原标题:华侨城物业光明分公司被罚 涉特种设备违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(深市监光处罚〔2025〕新湖95号)。 华侨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未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案显示,华侨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存在特种设备违法行为。根据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第六章“电梯”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。 华侨城A(000069.SZ)年报显示,华侨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(简称“华侨城物业”)为华侨城A间接持股100%的全资子公司。 以下为原文:
Related Posts
“数说”发展:从“速度”到“质量”,天津滨海新区的“增长辩证法”
新华社天津5月25日电 走进仁国低碳能源…
【法治网事】一图了解《中国网络法治三十年》
【法治网事·中国网络法治30年系列策划】…
漯河产投集团拟发行10亿元公司债,获上交所通过
原标题:漯河产投集团拟发行10亿元公司债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