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: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封闭公路

新安晚报 安徽网 大皖客户端讯 记者从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,安徽省出台《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道路物资运输有序通行的若干措施》(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道路物资运输有序通行。

《若干措施》要求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、阻断国省干线公路、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;要求交通运输、公安、卫生健康等部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、收费站、省界主线站设置卫生检疫站的,要进一步增加防疫监测力量,尽量采取复式检测,实现快检快放,避免造成车辆拥堵。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路面交通管控,及时增派警力进行疏导,确保高速公路右侧应急车道畅通,对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,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必要时,采取警车引导方式,保证应急物资、医患人员运输车辆快速通行。

《若干措施》还要求各地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,强化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的服务保障,确保做到不停车、不检查、不收费、优先便利通行“三不一优先”。要求各收费公路经营单位开通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“绿色通道”,对持有统一式样通行证、承担运输任务及空载返程的车辆,一律免收通行费。疫情防控时期,蔬菜、肉蛋奶、畜禽及产品、水产品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,按照上述政策执行。

截至2月9日,全省累计办理省内通行证1312辆次,累计运输物资31952吨;累计办理省际通行证792辆次,累计运输物资27164吨。

新安晚报 安徽网 大皖客户端记者 刘旸